可以。法律明确规定,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这项权利不以上述义务「全职」为前提,也不以对方有过错为前提。
三个实操要点:
第一,要主动提出。家务补偿**不是法院主动判的项目**,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请求,协议离婚则要在协议里写明。不提,就等于放弃了。
第二,金额没有固定标准。法院会综合考量负担义务的时间长短、另一方的经济能力、当地生活水平、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规模等因素酌定。
第三,证据准备方向。家务与育儿投入最好能具体化:子女的成长阶段与照料分工、老人照护记录、因照顾家庭放弃的职业机会(离职证明、放弃晋升的沟通记录)等。
还有一点: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,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,这与家务补偿是两项可以并行主张的内容。
以上是按通用情况整理的解答,回答的是「这类问题通常怎么处理」。 个案结论与证据、时间节点、当地裁判口径关系很大,不构成本案的结论。 如需要针对自己情况的判断,可以往下看咨询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