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静期内反悔有两种情形,走向完全不同。
一是对方在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申请:离婚登记程序就此终止,双方仍是夫妻关系。你如果仍要离婚,只能两条路——重新协商一致后再次申请,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二是对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去领证(既不撤回也不配合):法律后果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同样回到「协商」或「起诉」两条路。
实务上的建议是:冷静期内不要把注意力全放在「等」,有条件的话同步把财产线索、证据材料整理清楚。真走到诉讼这一步,前期准备决定后面能主张什么。
以上是按通用情况整理的解答,回答的是「这类问题通常怎么处理」。 个案结论与证据、时间节点、当地裁判口径关系很大,不构成本案的结论。 如需要针对自己情况的判断,可以往下看咨询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