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离婚的基本流程分六步:
第一步,确定管辖法院。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
第二步,准备起诉材料:民事起诉状、身份证、结婚证,以及证明感情破裂、财产状况、子女情况的证据。
第三步,向法院立案。现在多数法院支持网上立案,材料齐备后法院会出具受理通知书。
第四步,法院先行调解。调解贯穿诉讼全程,可能以调解和好、调解离婚或转入审理告终。
第五步,开庭审理。争议焦点通常集中在「是否准予离婚」「财产怎么分」「子女由谁抚养」。
第六步,判决。判决不准离婚的,原告在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情况下,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(被告起诉不受此限)。
整个周期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,涉及财产调查、评估、鉴定的会明显拉长。
以上是按通用情况整理的解答,回答的是「这类问题通常怎么处理」。 个案结论与证据、时间节点、当地裁判口径关系很大,不构成本案的结论。 如需要针对自己情况的判断,可以往下看咨询入口。